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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这三家中医院校各有什么优势及特色?尤其在研究生培养方面?

2024-10-27 11:10:23 | 留学建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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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这三家中医院校各有什么优势及特色?尤其在研究生培养方面?

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这三家中医院校各有什么优势及特色?尤其在研究生培养方面?

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作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惟一的国家级中医药科研机构,在中医药事业
的发展和科研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医科学院拥有多家医院和研究所,拥有若干研究
室和实验室,更汇集了各方面的优秀人才.

中国中医研究院(现在更名为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于1955年,位于北京,是国家中医药管理
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研究机构。现任院长为曹洪欣教授。
中国中医研究院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学科齐全、设备先进、科研力量雄厚的中医药研
究机构,下设13个研究所、6所医院及研究生部、中医古籍出版社、中医杂志社等学术单位;
有职工40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2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者800多人;与世界卫生组织
(WHO)共同建立了临床与信息、针灸、中药三个传统医学合作中心;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均设在中国中医研究院。
中医药科学研究是中国中医研究院的中心任务,50年来,中国中医研究院在中医药基础
理论研究和重大疾病防治及中药新药开发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就。截止2004年底,全
院共获得科研成果近900项,其中获国家级、部局级奖近300项;现有院级以上在研课题482项,
其中国家级课题200项、部局级课题258项;拥有国家新药(中药)临床试验研究中心(GCP)、
国家规范化中药药理实验室、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和BSL-3实验室, 是国家中药安全性
评价中心(GLP)与中药复方药物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单位。
附属广安门医院中国中医研究院充分发挥中医医疗的优势和特色,为广大患者提供良好的
服务,现有病床1500多张。附属西苑医院、广安门医院是全国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全国示范中
医医院。望京医院是以骨伤科为主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眼科医院是以中医眼科为特色
的专科医院。各附属医院在肿瘤、心脑血管病、老年病、糖尿病以及肛肠、皮肤、泌尿等各科
疾病及多种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重症的治疗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疗效,在国内外
有较高的声誉。
中国中医研究院是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重要基地,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
三个一级学科所涵盖的所有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授予权,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和在职
人员申请学位的资质;设有中西医结合、中医学、中药学三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后工作站。 中
国中医研究院图书馆是全国藏书最多的中医药专业图书馆,其中珍本、善本、孤本书籍2万余册。
中国医史博物馆是我国收藏文物最多的中医专业博物馆,收藏文物3000余件。
中国中医研究院主办多种全国性的中医药专业期刊,其中在国内外影响较大的有《中医杂
志》、《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中国中药杂志》、《中国针灸》、《针刺研究》、《中国
骨伤》、《中华医史杂志》、《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等。
作为我国传统医药对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窗口,中国中医研究院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
区的医药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及民间团体有广泛友好的联系与交流,在国际传统医
学界有较大的影响。

部分重大项目研究进展
●冠心病血瘀证血小板活化相关因子的基因组学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由陈可冀院士承担。目前前期的临床样本采集、GPIIb–IIIa基因多态性及活性检测及血瘀证患者基因差异表达谱构建等工作已全面展开。
●中医学关于SARS发病、证候演变规律与治疗方案研究
“863”攻关课题,由曹洪欣承担。该课题系统研究了SARS的证候特征与演变规律,提出了中医治疗SARS的五大治法及主要方药,证实了中医治疗SARS后骨坏死的有效性。该课题于2005年9月通过了科技部组织的验收。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救治辅助决策技术平台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由曹洪欣、刘保延承担。该课题旨在构建一个基于Internet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临床救治方案辅助决策技术平台”,为快速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提高临床救治水平提供科学依据。目前已初步建成专业基础数据库群、循证文献查询分析系统,基于网络的专家/专题研讨系统及互联网相关信息及时收集分析系统正在建设中。
●中医药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中心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由刘保延、崔蒙承担。目前已完成中药基础信息数据库、古代中药与方剂数据库、中医药语言系统等七个主体数据库的整合与发布;提交了各种相关标准;完善中医药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中心数据物理中心建设:与科技部科学共享门户网站和医药卫生科学数据共享门户网站进行了连接。
●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临床个体诊疗评价体系研究
北京市市科委重大项目,由刘保延承担。目前已经收集临床病例3000余例,部分适于中医临床个体诊疗特点的相关数字模型和数据统计、数据挖掘的新方法已初步形成。该项研究所建立的评价支撑体系,可以在保持中医辨证论治特色的同时,用充分的科学数据展示和说明中医药的治疗效果和优势。
●中医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软科学研究项目,由曹洪欣承担。该课题分为8个子课题组建专题研究队伍,共有近百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究工作。该课题认真分析制约中医发展的瓶颈问题,从战略高度勾画未来中医现代化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工作。现已完成《中医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研究报告,正在准备验收。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项目,由医史所柳长华承担。该课题以“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为战略目标,对中医药传统知识概念与特征、内容与分类、保护原则与方法、国际立场与原则等关键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课题组采取集中工作方式,召开了14次由各部委专家组成的研讨会,半年内完成了55万字的研究报告。该课题已于2005年7月27日通过了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结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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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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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创建于 1956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高等中医院校之一,是唯一一所进入国家“211 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现在广州中医药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了)。2000年7月31日原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原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合并,组成新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并成为直属国家教育部管理的重点大学。
学校现设有基础医学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中药学院、针灸学院、管理学院、护理学院、人文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台港澳中医学部、高职部、体育部、信息中心等教学机构。
学校致力于构建面向新世纪的以高层次教育为主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设有中医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学、针灸推拿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工商管理学、护理学、英语(医学)、法学(医药卫生) 9 个本科专业。其中中医学七年制含中医科研方向、中医临床方向、中医骨伤方向、中西医结合方向、中药方向、针灸推拿方向、针推康复方向、针推对外交流方向、医院管理方向等 9 个培养方向班,分别与南开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中日友好医院等单位联合培养。
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总计10581人,其中本科生6614人(大陆学生4956人,台港澳学生317人,留学生1341人),专科生1406人(高职1138人,护理专业268人),硕士生1992人,博士生569人。
学校是全国中医药院校中首批建立博士学科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之一,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医学 3个一级学科均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均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涵盖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4个,部局级重点学科10个,北京市重点学科3个,重点学科建设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
学校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2 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 2 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最高级)实验室 9 个。学校是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中药制药与新药开发关键技术工程中心、中医药现代化网上合作研究中心、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工程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与北京师范大学共建)、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
创办于1958 年的附属东直门医院是学校临床教学及医疗、科研基地。经过半个世纪的艰苦创业,已发展成为一所医教研力量雄厚、科室齐全、设备完善、综合服务能力强并具有中医专科专病特色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附属东方医院已建设成环境优美、布局合理、设备先进、人才优化、管理科学、医疗水平一流、中医特色突出、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国家级现代化的综合性中医医院。2006年,北京冶金医院正式划转北京中医药大学,成为学校第三附属医院。
建于 1958 年的药厂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齐全的生产设备和先进的工艺技术,现已通过小容量注射液 GMP 认证。其拳头产品“清开灵注射液”连续三次被审定为全国中医医院急诊首选必备中成药。
建校50多年来,北京中医药大学以继承和发扬祖国医学为己任,已为国家培养了30000余名高级中医药专业人才,为世界87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13000余名中医药专门人才;近年来,先后与 2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 43个合作项目,与境外45所知名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学术联系。
学校主办有国家一级学术期刊《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中医临床版)》和《中医教育》杂志,是中医药学术交流的重要园地。
学校领导 党委书记:吴建伟 校长:高思华
该校在《2007中国大学评价》编制的2007中国大学自然科学100强排名中名列第八十七。

上海中医药大学


1956年。解放后国家首批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
【学校概况】创立于1956年的上海中医药大学,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四所中医高等院校之一。学校位于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科研教育区内,占地600余亩,建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信息楼、行政楼、外事楼、体育中心、博物馆楼等,教学设施齐全,环境优美。
目前,学校各类在校生有8200余人,其中博士生375人、硕士生944人、本专科生(包括高职)4891人,成人教育987人,长期外国留学生711人。另外,目前学校已与14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合作关系,有来自日、韩、俄、法、英、美、德、意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短期留学生每年600余人次。
建校近50年来,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拥有600多名专家和教授,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中国科学院院士, 多名全国名中医、上海市名中医以及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等。校(院)本部在职教职工1200余人(不包括附属单位)。
学校现有19个二级学院及部门。3所直属附属医院,曙光医院、龙华医院、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普陀医院和上海市中医医院。
12个附属及共建研究所。9个研究中心。另外还成立了由上海19家中医机构组成的医教研联合体。3个教育部基地:中国大学生武术训练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理科基础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3个一级学科授权的博士点:中医、中药与中西医结合学科,同时也都是博士后流动站;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3个硕士点;27个本、专科专业(方向);同时,学校还有9个继续教育的本、专科专业。
该校实行研究院与学校合署的管理体制,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是全国七大中医药研究中心之一。学校现有国家教育部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中药学、中医内科、中医骨伤学;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学科建设单位4个。上海市重点学科7个。上海市高校E-研究院2个;上海市教委第四期重点学科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1个。三级实验室13个。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朝着高层次、研究教学型、外向型方向不断努力,建成为国内一流、世界著名的中医药大学。(

【分科简介】
基础医学院简介
基础医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是院所合一的二级学院。其前身为上海中医学院基础部,于1962年10月建立。因其规模和职能的扩展,随我校更名为上海中医药大学后,于1996年10月改称为基础医学院。
基础医学院承担全校各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前期中、西医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分设5个学科大类、19个教研室,现有职工近160余名,教师中硕士、博士学历占70%,正高23名,副高29名。学院管理的学生近1000名,其中硕士生、博士生200余名。我院设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博士点,5个硕士点。其中,中医基础理论学科是上海市教委已建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建的重点学科。中医医史文献学科为上海市重点(特色)学科,学院是全国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训基地。其他如中医诊断学、中医临床基础及中西医结合基础等学科在全国中医院校中均具有一定的学术优势和地位。目前,学院承担国家和部市级课题50余项,科研经费愈千万。在开展中医藏象研究、中医“证”的研究、中医四诊客观化研究、中医防治亚健康研究、中医体质学研究、中医学术史研究、中医经典防治重大疫病研究及中医方证相关研究等方面均取得可喜成绩,并创立了具有中医特色的解剖学科,其学术水平全国领先。近年来,我院先后主编国家统编规划及新世纪课程教材20余本。
学院聘请多名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担任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互访及学术交流频繁。学院有多名教授应邀赴美国、法国、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讲学,在国际上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学院在历任领导带领下,长期以来为学校的教学科研作出重大贡献,成为学校教学与科研的主要支柱。学院名师辈出,名医荟萃,金寿山、刘树农、张伯讷、殷品之、张震夏、贾福华、沈济苍、万淑媛、裘沛然、凌耀星、傅维康、段逸山、柯雪帆、严世芸、赵伟康、严振国、曾兆麟、施玉华、顾文聪等著名中西医学家先后在学院任教任职。
目前学院上下一心,正以“勤求古训、融汇新知、务实基础、甘为人梯”的精神,为开创中医教学科研和谐奋进的新局面而努力。
中药学院简介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建立于1972年,学院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宗旨,坚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实施产学研一体化的办学模式。建院3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层次中药专门人才1000余名,其中许多人已成为各级各类医药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中药学院现有教学科研人员六十余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占全院教职员工人数的75%。
近年来,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该院以人才需求为导向,逐步扩大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规模,坚持高层次、研究教育型和外向型的办学定位,走多规格、多模式办学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中药学院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中药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全国首批授予点之一。现有博士点1个,硕士点5个。现设置专业有七年制中医学专业医药结合方向、四年制中英联合办学药学专业、四年制中药学专业。目前,学院在读硕士生、博士生80余名,七年制及本科生700余名。同时,学院积极拓展中药科研领域,特别在中药新药开发、中药制剂技术研究、中药质量控制研究、中药活性物质提取、中药复方药效学及药代动力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探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随着学校教学科研体制改革的深入,中药学院将以中药学教育高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完善教学、科研、产业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优势,为祖国的医药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贡献。
针灸推拿学院简介
上海中医药大学于1960年在全国中医院校中最早建立针灸专业;1974年建立针灸推拿伤科专业;1978年建立针灸推拿系;1982年在全国最早实行针灸、推拿独立招生,建立针灸系和推拿系;1998年正式成立针灸推拿学院。
作为全国最早建立的针灸推拿本科及研究生教育的基地,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的学院,近年来坚持大学的“高层次、教育研究型、外向型”的办学模式,不断适应社会需求,逐步扩大本科及研究生的教育规模,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高级中医人才。目前开设专业及方向有:五年制针灸推拿专业、五年制针灸推拿学(康复方向)、五年制中医学类(骨伤方向)、七年制中医学针推英语班(与上海交通大学外语学院联合办学)。
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以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为主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承担着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任务。针灸学课程获国家教育部精品课程。有多名教师获得“上海市名师奖”、“上海市宝钢奖”和“育才奖”先进个人等殊荣,以及上海市教委“优秀青年教师”光荣称号。
学院坚持以高层次、多学科交叉结合的发展思路,积极与上海复旦、交大、中科院技术物理研究所以及美国马里兰大学等国内外综合性大学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及柔性流动,不断推动着科研水平提高和学科建设。在针灸经络基础、临床研究和针灸推拿诊疗技术的客观化、标准化研究等方面取得卓著的成就,先后获得多项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并获得和转让专利多项。
学院还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每年均派出教师赴东南亚和欧美地区国家讲学交流以及医疗合作。也接待多国学者和团体的学习访问,为中医走向世界作出积极的贡献。
护理学院简介
上海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是在原上海医学高等专科的护理专业(大专)基础上组建,并于2000年5月12日正式成立。学院成立六年以来,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院初具规模,并逐步完善了管理体制和教学体系。在2003年,随着学校的整体搬迁到张江校区,护理学院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教学质量、办学规模等各方面进一步发展,办学综合实力进一步提高。根据学校办学的总体思路,学院确立了以坚持中医特色为本、中西医结合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多层次、多模式、外向型”的办学形式,在原来单一中西医结合护理专业的基础上,于2003年9月开始招收护理本科(四年制本科)及中外合作护理专业(三年制大专)。
护理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生气勃勃的师资队伍,其中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所占比例为40%。近年来承担多项市级、校级课程建设和科研课题,获多项教学、科研奖项,创建市级、校级优秀课程,主编、参编各类教材数本,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篇。学院下设3个教研室(基础护理、临床护理及中医护理学教研室)、1个护理学教学研究实验中心,拥有先进的护理教学模型和仪器。
学院拥有实力强大的临床见实习基地如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市仁济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东方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国际妇婴保健医院、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等,为培养高素质的高级护理人员提供了优良的条件。
教学质量是学院的宗旨和奋斗目标,几年来,学院积极、稳妥地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前提下,在教学内容上充实、加强中医专业基础课程和中医专业课,强化学生外语交流能力,使他们成为具备中西医两套护理理论和技能,并富有创新意识、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高级护理人才。自学院成立以来,本学院毕业学生的就业率达到100%。
医学技术学院简介
医学技术学院成立于2000年元月,是根据就业市场对医学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整合中医药传统养生保健优势,顺应现代养生保健发展的要求,以培养养生保健、管理服务等医学相关高等职业技术人才为主的二级学院。经过7年的管理与建设,学院由设置之初的中药制药与保健推拿2个专业,60余名学生,发展到至今中药制药、医学美容技术及中医营养等多个专业,2个校外办学分院,共计555名学生。
目前设置了中医营养教研室、医学美容技术教研室和医学技术联合教研室。在依托其他二级学院专家教授和部分外聘师资的基础上,学院专设“双师型”师资12名,分别承担了国家自然基金科研项目一项,市级科研课题二项,校级课程建设三项。
学院遵循“你的需求就是我的方向”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现已和美丽田园美容有限公司签订了订单式培养中医美容专业学生的协议,和上海市托幼协会建立了中医营养后期专业培养的关系,和上海莲氏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筹建健康实验室等,为教师和学生教学、科研和实训提供了较好的平台。
国际教育学院简介
依托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教育资源,是学校专设的面向海外的中医药高等教育机构,自创办以来的近30年中已为全球近100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近6000余名中医师、针灸师和理疗师,并在全国所有的中医院校中首次参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为留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学院现有长期留学生440余名,每年短期留学生人数1000余名。学院还设有世界卫生组织(WHO)委托建立的国际针灸培训中心,拥有英语、日语、法语、韩语等四个专业翻译区域,能以多种语言开展教育交流活动。

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这三家中医院校各有什么优势及特色?尤其在研究生培养方面?

2019下半年四川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广安市决定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1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c.hrss.gov.cn “人事考试”专栏、小平故里先锋网www.gadj.gov.cn、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an.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职位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之间,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9年9月18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全市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69名,其中:市、县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28 名,乡镇机关41名。


招录单位及要求的具体范围、对象、条件等,见《广安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1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 合格者 ,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26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9年9月25日(工作日)前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统一调剂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且已确认缴费人员作退费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留学建涯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  12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查分结果。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 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于2019年12月下旬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政策性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2020年1月上旬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应携带《2019年四川省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当出具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报到、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10日至12日。面试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 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录机关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中省有关规定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凡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负责考察的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初任培训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它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在公示期间、录用审批环节、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精神,本次招考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26-2331722(市委组织部干监科)


0826-2733150(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九、相关事项提示


1.由于本次招录的笔试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尽量避免因报考人数较多、报名时间集中而导致的系统拥堵或无法报名的问题,建议广大报考者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合理选择报名时间,以免耽误报名事宜。


2.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要告知考生的事项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公告,均采取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及时关注网站的信息和公告,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和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826-2390075(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报名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0826-2399232(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826-2335554(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0826-2332452(广安市公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0826-2889605(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0826-5552805(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0826-6211765(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0826-3226387(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十、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广安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这三家中医院校各有什么优势及特色?尤其在研究生培养方面?

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广安市有哪些公务员招聘?

留学建涯(https://www.jianyahuisu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广安市有哪些公务员招聘?的相关内容。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2013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广安市招录公告

中 共 广 安 市 委 组织 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安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人民警察1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是指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13年9月2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报考其他招录职位人员的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9.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3年9月20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2013年下半年我市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44名,其中: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4名、区市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65名、乡镇机关40名、司法助理员5名;人民警察30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范围、对象、条件等见《广安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由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9月22日至9月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它职位。
考生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2日至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每科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属于“4.20芦山地震”重灾区的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以及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父母双亡,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3年9月22日至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内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笔试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的确认缴费人员由四川人事考试网直接作退费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区市县、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且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政策性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人民警察职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并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5.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民警察职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报到、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至1月13日。面试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人民警察职位须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由招录机关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中省有关规定和《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
凡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负责考察的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加初任培训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它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在公示期间、录用审批环节、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市、县两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新录用公务员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相关事项提示
1.由于本次招录的笔试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尽量避免因报考人数较多、报名时间集中而导致的系统拥堵或无法报名的问题,建议广大报考者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合理选择报名时间,以免耽误报名事宜。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保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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